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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
员工奖励制度
 
  根据批发市场发展需要,为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,提升批发市场综合竞争力,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,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;本着公平竞争,公平管理的原则,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、强化工作流程、明确岗位职责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奖励制度。
  1、举报公司内严重违反公平交易和管理秩序等行为,情况属实,避免或挽回了公司重大经济损失,维护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的,给予500元至10000元奖励。
  2、为批发市场在经济增收、招商、扶商、留商等方面,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,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。
  3、为批发市场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、前瞻性建议被采纳并取得实际成效的,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。
  4、对公司食品安全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提供重要信息和线索的,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。
  5、对工作认真、责任心强,工作绩效突出且连续6个月满勤的员工,给予600元奖励。
  各专业市场经理对奖励事宜有建议权,发现奖励事宜及时上报经营区域总经理,经区域总经理审核、批准后,予以落实执行。
 
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
员工处罚制度
 
  根据批发市场发展需要,为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,提升批发市场综合竞争力,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,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;本着公平竞争,公平管理的原则,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、强化工作流程、明确岗位职责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处罚制度。
  1、工作中严禁与业户互相串通,私下谋利,若发现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,假公济私者,予以停职,全公司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,依法追究其责任
  2、工作期间禁止饮酒,一经发现饮酒、醉酒者,予以停职,全公司通报批评。
  3、工作期间无故脱岗、串岗、怠岗、睡岗、扎堆聊天,非工作原因使用手机、电脑者,发现一次各经营区域通报批评;发现两次扣发三天工资;连续三次无故脱岗者,扣发半月工资,并全市场通报批评。
  4、工作期间未穿着工作服、佩戴工作牌证,仪表不整,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,各经营区域通报批评。
  5、工作期间无故迟到、早退两次者,扣工一天;无故旷工一天者,扣工两天,连续无故旷工三天者,视为自动离职。
  6、工作期间谨守岗位职责,按照个人岗位要求巡查各自工作区域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如有检查不到位,造成事故,需负全部责任,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。
  7、以文明促服务,以服务促发展,工作态度积极,做到微笑服务,严禁与业户产生矛盾纠纷,工作中出现与业户争吵、斗殴,造成不良影响者,予以通报批评。
  8、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,或无理取闹,影响生产秩序、工作秩序者,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、辞退等处罚,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。
  各专业市场经理对处罚事宜有建议权,发现违规事宜及时上报经营区域总经理,经区域总经理审核、批准后,予以落实执行。